红星新闻消息,23岁男子连某与女友杨某恋爱不久后,杨某曾多次提出分手,而连某则多次以自残的方式希望挽回女友。2022年在一次争吵后,连某用头撞墙自残,其间曾要求女友杨某打他,女友也拽住连某的头发撞墙多次,后连某死亡。
\n日前,红星新闻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对于此案的二审判决中看到,杨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获刑11年。
\n为挽留女友,男子用头部撞墙自残
\n女友也曾按其“请求”抓其头发撞墙
\n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二审法院判决书显示,一审法院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曾认定,被告人杨某与被害人连某于2022年2月相识后成为男女朋友,二人共同生活期间,杨某多次向连某提出分手,连某则通过自伤自残的方式挽留杨某。同年6月,杨某按照连某的要求,使用一次性筷子将连某胸部划伤,使用点燃的一次性塑料勺,采用滴烫的方式将连某腹部、腿部烫伤。
\n而当年6月5日22时许,杨某再次向连某提出分手,连某为挽留杨某,用头部撞击墙面,后在连某口鼻流血的情况下,杨某双手抓住连某头发,将连某头部撞击墙面四五下,之后连某再次用头部撞击墙面数下,后倒地昏迷。
\n判决书显示,此后杨某曾寻求邻居帮助、拨打120,将连某送至山西白求恩医院抢救。同年6月21日,连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连某系头部与接触面较大且平整的钝性物体多次作用致严重颅脑损伤死亡。
\n红星新闻记者从二审法院判决中的“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部分看到,据杨某说,在当晚连某撞墙自残后,连某曾对杨某说“宝宝你打我吧”,杨某供述称“当时我急了,对他烦到了极点,用两只手抓住连某的头发,拽住他的脑袋使劲往他背后的墙上撞去,就这样快速地用他的后脑勺在墙上撞了四五下”。
\n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n认为被害人女友存在故意伤害行为
\n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杨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死亡;案件审理阶段,在羁押期间,被告人杨某又因琐事与同监室人员发生矛盾,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二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在案证据已证实,被害人连某确实存在自伤行为,但被告人杨某在客观上亦实施了对被害人连某的伤害行为,应据此对被告人杨某予以量刑;同时,被告人杨某在案件审理期间,再次实施了故意伤害他人的犯罪行为,具有人身危险性,应对其予以惩处。对此一审法院以被告人杨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
\n此后,杨某曾以“上诉人没有伤害连某”等理由提起上诉。
\n二审法院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上诉人杨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死亡;案件审理阶段,在羁押期间,杨某又因琐事与同监室人员发生矛盾,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二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在案证据已证实,被害人连某确实存在自伤行为,但上诉人杨某在客观上亦实施了对被害人连某的伤害行为。同时,杨某在案件审理期间,又再次实施了故意伤害他人的犯罪行为,均应对其依法惩处。
\n二审法院驳回了杨某的上诉,维持了原判。
\n原标题:男子为挽留女友头撞墙后死亡 女友二审获刑11年,曾“按请求”抓男子头发撞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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